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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

编辑: admin   时间:2020-06-06   访问次数:970

 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
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建设,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凝聚力,切实履行党支部日常监督职责,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等党内法规,结合浙江大学、物理学系和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第一条党支部要在物理学系党委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紧紧围绕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工作,严格履行职责,保证本单位实验教学、实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第二条党支部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。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认真组织实施。

第三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,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,是党的理论和政策贯彻落实的保证。

第四条加强党支部日常监督,有利于强化实验教学中心建设,有利于纯洁党员队伍,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第五条党支部日常监督对象主要是本支部全体党员。

第六条党支部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点:

1)党员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政策,执行学校党委和物理学系党委决策、工作部署的情况。

2)党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廉洁纪律的情况。

3)党员是否存在损害国家、学校和群众利益的情况。

4)党员参加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。

5)党员履行党员义务,按时缴纳党费的情况。

6)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情况。

7)党员开展交心谈心,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的情况。

8)党员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情况。

9)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。

第七条党支部日常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如下:

1)督促党员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。

2)督促党员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会。

3)督促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。

4)督促党员参加物理学系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5)督促党员参加物理学系党委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。

6)督促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对违反党纪党规、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党员,及时提醒谈话、批评教育、帮助改正,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

7)督促检查党员参加会议、谈心谈话和学习心得笔记。

第八条对违反党纪的党员,党支部应当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其党纪处分的建议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
第九条党支部要将日常监督融入本单位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之中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,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各项工作中有效执行。

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党支部负责解释。

 

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

20171015